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

贏了一場交

贏了一場交
政府有一句宣傳口號,我很喜歡引用的,就是「贏了一場交,輸了一個家!」

相讓得雙贏
創世記26章1至33節,講述以撒和亞比米勒相爭的故事。在20至22節,五次提及「相爭」或「爭競」的詞語。以撒遭遇與父親亞伯拉罕相同的事情,因為饑荒南下,神叫他不要前去埃及,他就停在基拉耳亞比米勒王那裡。照樣,他又將妻子認作妹子,今次亞比米勒進步了,沒有立即迎娶利百加,先觀察後行動,以致沒有招致災禍或賠償,之後就請以撒離開。當以撒不斷遷移的時候,他的牧人就重覆地與以撒牧人相爭,而以撒的牧人就每次都相讓,知道相爭對雙方都沒有益處。從後來亞比米勒與他立約,便知道他的相讓不是因為無奈,而是選擇地放棄,不想將力氣放在沒有益處的事上,而是放在有益的事情,專心作工,得著神所賜下的福氣,以致他日漸強盛,令鄰舍亞比米勒看見神的賜福,自願與他立約,這才是真正的贏家。

為真理固執
人都是好勝的,常常為了一些閒聊的說話,浪費時間去爭辯;最莫名奇妙的就是很多人都覺得「固執」是好的,還大條道理說:「為真理而固執」便是好的,請問我們何曾為真理用時間辯論?願意我能將時間放在有益處的事上,不為任何無謂的爭辯浪費時間,也作一個真正的贏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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