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
上週因新買的裙子拉鍊破損,便前往更換,因為在購買時是特價貨品,店員已經表明不可更換,但我覺得他們沒理由出賣破損的衣服,便與店員各持己見地理論起來,據理力爭。
離仇遠爭競(v12-18)
但是,創世記26章12至18節裡,講述神賜福給以撒,使他昌大;卻遭亞比米勒嫉妒,不願看見以撒越發比自己昌盛,就請他離開自己作王的地土。以撒沒有因為利益受損與他爭持,只是照著亞比米勒王的請求離開那地。當以撒向山谷遷移時,他挖井尋求水源,亞比米勒的牧人,由最初塞住他的井,繼而相爭、為敵,而且對敵的情況越來越嚴重。但以撒並沒有因為自己有理,就與他們相爭,只是不斷地退讓離開,相信他一定深信:「神造人是為著賜福給人,相爭不是神的心意,就將這事看作是神賜福的帶領」。因為在這之前的第2節至第5節的經文裡,神向他說:「你要寄居此地,我必與你同在,賜福給你…都因你父亞伯拉罕聽從祂的話,遵守祂的吩咐。」再者在第13節的經文,也提到神實現給以撒的應許,使他日增月盛,成了大富戶。所以,以撒雖然理直,卻能按著神的心意,做到不爭的地步。
寬我闊前路(v19-25)
以撒憑著應許,兩次三次地相讓,直到挖到第4個井,就給井起名叫「利河伯」,意思是寬濶。為何他如此起名,這是否自欺欺人?因為之前非利士人一直與他相爭,每當他尋得新水源的時候,他們就取去;在第22節的時候,他應該不知道非利士人不再與他相爭對敵,以撒卻充滿信心地說:「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,我們必在這地昌盛」,跟著就上別是巴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,搭棚挖井。從整段經文來看,都沒有提出他因為害怕而離開,只是平靜地再挖一個新井;大概就是每到一個新地方,都是較前更寬大,因為非利士人的相爭對敵,都是一次比一次激烈,否則沒理由亞比米勒會持續地與他爭競。這時,他為新井而感恩,定必這地是更寬敞更好,所以能在「逆境」中表達對神的感謝。
化敵為鄰友(v26-32)
神的恩典不會單一地臨到,當以撒領略神的帶領,使他走向寬濶的路上時,神的賜福就會持續不停地臨到。原因不是神的恩典間斷了,卻是隨時隨在地伴隨著我們,分別就是人能否明白神所用的奇妙方法,還有就是我們能否有足夠信心,跟隨神的帶領,走在祂天國的道上。在經文第33節提到的第5個井,以撒給他起名叫示巴,意思是盟誓,這是在他與亞比米勒結盟後,才給井起的名字。以撒再次得著神的恩典,就是亞比米勒看到神與他同在,提出與他立約,希望彼此和平地相處,以撒竟然不再追究昔日與他爭鬥的虧損,為他們擺設筵席,願意與他們和好,使神的恩典繼續臨到他的身上,安居在那地方,除去遷居的困擾。
總結
剛剛提及換裙的時候,有同學在旁,其間他提醒不要鼓譟,應該安靜地等候店員請示上司。離開該店後,同學更教導身為神學生,要為主作見證,但我卻辯護兩個地點相距遙遠…,與同學又爭辯起來。所以能夠做到以撒的不爭,相信要努力地勒住自己的舌頭,否則神的祝福就會在爭鬧中溜走。就讓我們同心合意地,為得著以撒般的柔和而禱告,除去無謂的鬥爭!
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
以撒與亞比米勒記號
創世記26:12-33
I. 重覆:
- 挖井(5次) v15, 18, 21, 22, 25, 32
- 相爭 / 爭競 / 埃色(5次) v20x3, 21, 22
- 賜福(3次) v12, 24, 29
- 離開(4次) v16, 17, 22, 26
- 同在(2次) v24, 28
II. 對比:爭競 ~ 離開 v20 ~ 22
III. 漸進:
- 嫉妒 -> 塞住 -> 爭競 v14 -> v18 -> v20
- 爭競 -> 為敵 -> 寬闊 -> 盟誓(埃色 -> 西提拿 -> 利河伯 -> 示巴) v20 -> v21 -> v22 -> v33
小高峰:築壇 v25
高峰:立約 v28
贏了一場交
贏了一場交
政府有一句宣傳口號,我很喜歡引用的,就是「贏了一場交,輸了一個家!」
相讓得雙贏
創世記26章1至33節,講述以撒和亞比米勒相爭的故事。在20至22節,五次提及「相爭」或「爭競」的詞語。以撒遭遇與父親亞伯拉罕相同的事情,因為饑荒南下,神叫他不要前去埃及,他就停在基拉耳亞比米勒王那裡。照樣,他又將妻子認作妹子,今次亞比米勒進步了,沒有立即迎娶利百加,先觀察後行動,以致沒有招致災禍或賠償,之後就請以撒離開。當以撒不斷遷移的時候,他的牧人就重覆地與以撒牧人相爭,而以撒的牧人就每次都相讓,知道相爭對雙方都沒有益處。從後來亞比米勒與他立約,便知道他的相讓不是因為無奈,而是選擇地放棄,不想將力氣放在沒有益處的事上,而是放在有益的事情,專心作工,得著神所賜下的福氣,以致他日漸強盛,令鄰舍亞比米勒看見神的賜福,自願與他立約,這才是真正的贏家。
為真理固執
人都是好勝的,常常為了一些閒聊的說話,浪費時間去爭辯;最莫名奇妙的就是很多人都覺得「固執」是好的,還大條道理說:「為真理而固執」便是好的,請問我們何曾為真理用時間辯論?願意我能將時間放在有益處的事上,不為任何無謂的爭辯浪費時間,也作一個真正的贏家。
政府有一句宣傳口號,我很喜歡引用的,就是「贏了一場交,輸了一個家!」
相讓得雙贏
創世記26章1至33節,講述以撒和亞比米勒相爭的故事。在20至22節,五次提及「相爭」或「爭競」的詞語。以撒遭遇與父親亞伯拉罕相同的事情,因為饑荒南下,神叫他不要前去埃及,他就停在基拉耳亞比米勒王那裡。照樣,他又將妻子認作妹子,今次亞比米勒進步了,沒有立即迎娶利百加,先觀察後行動,以致沒有招致災禍或賠償,之後就請以撒離開。當以撒不斷遷移的時候,他的牧人就重覆地與以撒牧人相爭,而以撒的牧人就每次都相讓,知道相爭對雙方都沒有益處。從後來亞比米勒與他立約,便知道他的相讓不是因為無奈,而是選擇地放棄,不想將力氣放在沒有益處的事上,而是放在有益的事情,專心作工,得著神所賜下的福氣,以致他日漸強盛,令鄰舍亞比米勒看見神的賜福,自願與他立約,這才是真正的贏家。
為真理固執
人都是好勝的,常常為了一些閒聊的說話,浪費時間去爭辯;最莫名奇妙的就是很多人都覺得「固執」是好的,還大條道理說:「為真理而固執」便是好的,請問我們何曾為真理用時間辯論?願意我能將時間放在有益處的事上,不為任何無謂的爭辯浪費時間,也作一個真正的贏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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